宿松县大江日用品商店

许可经营项目:烟(凭许可证经营)、烟花、爆竹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、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零售(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07月18日止);一般经营项目:日用品、百货零售。**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龚自华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10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零售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340826MA2PXNG40D
纳税人识别号
92340826MA2PXNG40D
工商注册号
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韩岭村油铺组24号
组织机构代码
340826600025932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08-12-23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08-12-23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安徽省
核准日期
2008-12-23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韩岭村油铺组2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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