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清芬养生保健工作室

一般项目: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美甲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化妆品零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刘清芬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652722MA79KWLK1H
纳税人识别号
92652722MA79KWLK1H
工商注册号
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中村二组3号
组织机构代码
652722629133890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21-10-12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21-10-12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核准日期
2021-10-12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中村二组3号

信息推荐